国卫办宣传函〔2020〕55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世界人口日宣传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7-10 01:49:59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世界人口日宣传的通知








国卫办宣传函〔2020〕5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2020年7月11日是第31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将主题确定为:“终止新冠肺炎疫情:当下如何保障妇女和女童的健康和权利”(Putting the breaks on COVID-19: how to safeguard the health and rights of women and girls now),倡导提高人们对性健康和生殖健康需要以及妇女和女孩在这一流行病期间的脆弱性的认识,并确保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权利继续列入地方议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全体人民共同努力,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妇幼健康得到有力保障。我国今年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巩固防控成果,保障妇幼健康”,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妇幼健康服务坚持运行取得的进展,宣传妇幼健康工作者坚守岗位的感人事迹,宣传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新的服务方式,进一步普及妇幼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为做好世界人口日期间的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通过组织媒体采访、自媒体刊发文章视频等形式,宣传本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好妇幼健康服务的典型做法和成效,宣传妇幼健康工作者的典型事迹和感人故事。

二、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医院等相关医疗机构和托幼机构通过院内宣传栏、屏幕、宣传单以及新媒体账号,继续普及妇幼健康知识,推广疫情期间开展的在线咨询和指导等服务。

三、各地要根据当地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宣传形式,中高风险地区以互联网宣传为主,不建议开展现场活动,避免出现人员聚集。

联系人:宣传司宣传处 熊一丹、沈闰州

联系电话:010-68791526

电子邮件:xcsxcc@nhc.gov.cn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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