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博函〔2020〕533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7-14 00:53:27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办博函〔2020〕5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开展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市监标创函〔2020〕2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各奖项均实行限额推荐。分配给我局的标准项目奖、组织奖、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优秀青年奖的推荐名额各1个;另外,我局还可额外推荐1项团体标准参评标准项目奖。

二、评选条件


从事文物保护标准化工作且符合《通知》中的评选条件和要求的申报单位/申报人可选择我局作为推荐单位申报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我局亦支持各申报单位/申报人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其他推荐单位申报。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各申报单位/申报人应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或标准委网站,登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系统(网址为:http://www.samr.gov.cn/fw/wsbs/bzcx/cxgxj/),注册后填写有关内容,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选择推荐单位。申报单位/申报人填写完有关内容并上传证明材料后,评选系统将自动生成《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申报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申报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突出贡献奖申报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优秀青年奖申报书》。

申报单位/申报人应及时下载打印评选系统生成的申报书,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单位/申报人应保留公示证明材料。公示无异议后,申报单位/申报人通过评选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选择我局作为推荐单位的,请将正式书面材料(签字和盖章的申报书、申报单位公示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一式四份于7月20日(星期一)前寄送我局。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祥芝

联系电话:(010)56792016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科技与信息处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市监标创函〔2020〕232号)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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