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59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银雀山、金雀山墓群保护范围内临沂金雀山中心幼儿园一园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7-14 01:00:11

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银雀山、金雀山墓群保护范围内临沂金雀山中心幼儿园一园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595号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在银雀山、金雀山墓群保护范围内实施临沂金雀山中心幼儿园一园工程的请示》(鲁文旅呈〔2020〕9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银雀山、金雀山墓群保护范围内实施临沂金雀山中心幼儿园一园建设项目。

一、请你厅组织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发掘工作,明确地下文物保存情况,并根据考古工作成果,合理调整项目选址和工程方案。应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施工强度,做好工程施工中文物保护工作,尽可能降低对文物本体的影响。

二、请你厅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四、请你厅加强指导,督促临沂市人民政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编制银雀山、金雀山墓群保护规划,明确管理规定和具体建设控制指标,协调处理文物保护利用与城市建设、民生改善、教育资源配置的关系。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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