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博函〔2020〕547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宜宾市博物院唐敦煌写本〈妙法莲华经〉残卷一级文物修复计划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7-14 01:04:42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宜宾市博物院唐敦煌写本〈妙法莲华经〉残卷一级文物修复计划意见的函》









办博函〔2020〕547号








宜宾市博物院:

你院《宜宾市博物院关于报送唐“敦煌写本〈妙法莲华经〉残卷”(一级)文物修复计划书的请示》(宜博文〔2020〕1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暂不同意所报唐敦煌写本《妙法莲华经》残卷(总登记号:5115022180000600002682)一级文物修复计划。具体意见如下:

一、从提供资料来看,文物保存状态基本完整,局部病害只宜小修,不同意揭裱。

二、建议开展预防性保护工作,将保存、展示环境控制在温度18-22℃、相对湿度45%-55%,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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