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6〕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烟草工商系统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6-02-21 01:10:08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烟草工商系统的通报


豫政〔2016〕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5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全省烟草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解放思想,克难攻坚,加快优化升级烟草产业结构,不断加强卷烟专卖管理,精心培育“豫浓香”烟叶和“黄金叶”卷烟品牌,各项经济指标实现新提升,呈现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态势。全年共生产卷烟334.86万箱,销售卷烟337.59万箱;全省烟草工商系统实现税利557.44亿元,比2014年增加41.24亿元,增长7.99%,其中税金417.21亿元,比2014年增加45.69亿元,增长12.30%,均创历史新高,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烟草工商系统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全省烟草工商系统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调中求进、改中激活、转中促好、变中取胜”的总体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培育“黄金叶”知名品牌,加快卷烟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烟草产业由大变强,助推我省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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