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函〔2020〕41号《教育部关于同意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转设为湘潭理工学院的函》
教育部关于同意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转设为湘潭理工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0〕4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19年度本科学校设置有关事项的函》(湘政函〔2019〕83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将“湖南科技工程学院(暂定)”调整为“湘潭理工学院”的报告》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转设为湘潭理工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3012651;同时撤销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湘潭理工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办学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为15000人。
五、湖南工商大学、湖南铭泰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逐项落实双方签订的《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转设相关事宜协议书》,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坚持公益办学导向,切实强化教学科研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附件:
1.湘潭理工学院办学许可证信息
2.湘潭理工学院章程
教育部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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