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自2020年7月17日起对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依法实行接管相关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45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自2020年7月17日起对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依法实行接管相关事项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45号
鉴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期货)隐瞒实际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八条和第六十二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自2020年7月17日起对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依法实行接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
二、接管组织。中国证监会分别组织成立新时代证券接管组、国盛证券接管组、国盛期货接管组。新时代证券接管组组长:林雯;国盛证券接管组组长:周军;国盛期货接管组组长:王登勇。
三、接管内容。自接管之日起,接管组行使被接管公司的经营管理权,接管组组长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职权。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的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停止履行职责。接管期间,接管组负责保持公司经营稳定,规范公司股权和治理结构。
接管期间,中国证监会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新时代证券托管组,委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国盛证券托管组,委托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成立国盛期货托管组,分别托管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托管组在接管组指导下,按照托管协议开展工作。
接管期间,被接管公司正常经营,客户交易不受影响,资金转入转出等均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证监会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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