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0〕62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龙港革命历史纪念馆建筑改造与环境整治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7-21 01:19:07

国家文物局关于龙港革命历史纪念馆建筑改造与环境整治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革函〔2020〕623号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呈报龙港革命历史纪念馆改造升级工程方案(修改稿)的请示》(鄂文旅文〔2020〕7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港革命旧址-中共鄂东南特委遗址、鄂东南特委防空洞旧址保护区划内实施龙港革命历史纪念馆建筑改造与环境整治项目。

二、项目方案应做以下补充和调整:

(一)总体设计应以修缮改造更新为主,结合旧址展示提升和环境整治需要,统筹规划实施内容、工作重点和技术路线,注重整体风貌、布局、功能的协调性,彰显旧址内在精神,实现革命教育功能。

(二)补充龙港革命旧址文物保护规划和阳新县城市总体规划相关内容,补充文物本体和历史环境构成及图纸,说明龙港镇革命旧址和纪念馆现状展陈体系、功能分区和管理利用情况。

(三)深化改造对象的现状勘察与历史研究,深化建筑结构安全性的评估,明确标注建筑年代和破损情况,合理控制项目规模和工程强度。

(四)陈列楼、办公楼、综合楼外立面整修应按当地传统建筑风格,采用青砖砍磨,下碱部位眠砖卧砌、上部空斗砖砌,不宜改成徽派建筑特色;背面砖砌壁柱不宜涂色。陈列楼外立面的窗洞改造应尽量少破坏墙壁。勘察屋面渗漏情况,补充屋面防水措施。

(五)陈列楼、办公楼、综合楼内部改造应突出功能升级和服务保障,统筹考虑展示、库房、教育活动、办公使用需要。

(六)调整大门形式,充分考虑安全性、便利性,不宜改建成牌坊式大门。全面论证彭德怀雕像迁移的必要性,暂不同意雕塑群建设。

(七)地面铺装、绿化、景观、围墙应与遗址、纪念馆的内涵和风貌相协调,不得过度园林化。地面铺装应自然朴素,不宜铺设花岗岩石板,建议采用青砖和鹅卵石进行立砌拼接。规范挡土墙做法。

(八)结合院落地形和已有排水设施,补充细化排水防涝措施。 厕所改造应科学测算和布置蹲位。

(九)补充完整的现状图(平、立、剖面图)和修缮改造图(平、立、剖面图)。补充消防规划图和有关消防措施。

三、请你厅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工程方案进行调整和补充,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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