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流通函〔2020〕182号《商务部关于公布首批全国示范步行街名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7-23 01:38:31
商务部关于公布首批全国示范步行街名单的通知
商流通函〔202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商务部于2018年底组织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经地方申请、第三方评估,商务部决定将完成改造提升任务的南京夫子庙等5条步行街确认为“全国示范步行街”(以下简称示范步行街,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部署,是商务系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示范步行街的带动作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科学有序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释放消费潜力,扩大国内需求。要进一步完善“五级联动”工作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街区运营管理模式,以“步行街无假货”为目标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被认定为示范步行街的单位要珍视荣誉,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提品质,争取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首批全国示范步行街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南京夫子庙步行街
2.杭州湖滨步行街
3.重庆解放碑步行街
4.成都宽窄巷子步行街
5.西安大唐不夜城步行街
商务部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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