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妇幼函〔2020〕599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7-23 21:40:49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函〔2020〕5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2020年8月1-7日是第29个世界母乳喂养周。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母乳喂养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现就开展2020年世界母乳喂养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主题为“支持母乳喂养,守护健康地球”。强调倡导和推进全社会支持母乳喂养,保障儿童健康,同时减少母乳代用品的消费和使用,从而减少相关生产和消费环节对地球资源的消耗和污染。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专栏、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倡导,向社会公众传播母乳喂养的重要意义,普及喂养知识,营造关心支持母乳喂养的良好社会氛围。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载体,针对孕前、孕中、产后等不同人群,利用微信、微博等移动媒体传播母乳喂养知识、技能和科学育儿理念,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母乳喂养咨询指导。医疗机构要以孕产妇、哺乳期妇女和家庭成员为重点,通过开设孕妇学校、父母课堂、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和热线电话,在孕期、产后等不同阶段加强母乳喂养咨询,开展个性化指导,解决孕产妇和养护人喂养难题,努力提高母乳喂养率。要针对患病孕产妇和早产儿等特殊群体,特别是新冠肺炎疑似、确诊孕产妇和新生儿,加强母乳喂养咨询指导,保障母婴安全健康。积极推广皮肤接触、袋鼠式护理等新生儿保健适宜技术,促进早开奶、早哺乳,提升母乳喂养率。

(三)落实母乳喂养保障措施。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产假制度落实,保护哺乳期妇女权益。积极推进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母婴设施,为母乳喂养创造良好条件。加强爱婴医院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母乳喂养指导服务的可及性和覆盖率,提高母乳喂养率。

三、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组织好母乳喂养周活动,有序推进各项任务。我委组织制作了母乳喂养周主题海报等宣传材料,各地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www.nhc.gov.cn)和中国红十字会基金会爱婴医院发展基金网站(www.aiyingyiyuan.com)下载。

联系人:妇幼司  马力

电话:010-62030604

邮箱:mali@nhc.gov.cn





下载链接:

1.主题宣传海报

2.主题释义海报

3.主题标志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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