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644号《国家文物局关于草鞋山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312国道苏州东段改扩建工程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7-28 00:35:19
国家文物局关于草鞋山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312国道苏州东段改扩建工程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644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312国道苏州东段改扩建工程涉及草鞋山遗址工程方案修改稿的请示》(苏文物保〔2020〕27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草鞋山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312国道苏州东段改扩建工程。
一、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进一步开展全面的考古发掘工作,明确地下文物埋藏情况,并根据考古工作成果,合理调整道路改扩建方案。应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施工强度,拟建道路和施工场地不得占压遗址保护范围;做好工程施工中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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