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63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浙江图书馆旧址-大学路馆舍设计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07-28 00:39:35

国家文物局关于浙江图书馆旧址-大学路馆舍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0〕639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浙江图书馆旧址之大学路馆舍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发〔2020〕8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加强现状勘察。进一步明确建筑窗户过梁、窗台、墙面等裂缝长宽深及走向分布和数量,具体分析病害残损程度、残损量和病害成因。按照《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WW/T0048-2014)的相关标准,补充完善对阅览楼的结构安全评估。

(二)细化修缮措施。进一步明确室内墙体重做防水层的材料、施工工艺和采用双面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具体位置、做法,并补充必要图纸。墙体外立面等补配或新增添材料应明确材料配比和工艺要求。补充工程设计概算。

(三)其他建筑、道路、绿化和围墙等整治内容应与文物建筑及其整体环境相协调。同时,应合理安排工序,做好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和应急预案。

二、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工程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工程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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