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保函〔2020〕615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玉皇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玉皇庙公园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7-28 00:41:10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玉皇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玉皇庙公园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办保函〔2020〕615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玉皇庙保护区划内进行玉皇庙公园建设的请示》(晋文物〔2020〕6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暂不同意在玉皇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玉皇庙公园建设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加强历史研究和现状评估。加强对玉皇庙历史环境的研究,尤其是其周边地形、地貌、村落及景观的现状和演变情况,补充鸟瞰照片、地形分析图等;进一步挖掘提炼玉皇庙的文物价值;补充玉皇庙周边考古调查报告。

(二)以《山西省晋城市玉皇庙文物保护规划(2010-2025)》为依据调整项目建设的思路。应保存和延续玉皇庙及其周边区域的地形地貌和景观环境,点状改善其基础设施,避免建设成为城市公园。

(三)调整深化设计方案。明确拟建建筑的详细位置,进一步论证各建筑的必要性,适当核减建设总量,可不限于仿古样式;最大限度减少硬质铺装面积;不宜设置雕像、浮雕、广场及其他具象化装饰;补充总图设计,完善设计说明,明确位置、功能、材质等内容,深化道路设计。

(四)客观评估拟建项目对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的影响。

(五)完善设计文本及图纸内容。补充保护区划图、文物本体构成图、拟建项目与文物保护单位位置关系图等。

二、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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