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疾控函〔2020〕63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辽宁等省份通过省级消除疟疾评估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8-02 01:55:47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辽宁等省份通过省级消除疟疾评估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20〕634号
辽宁省、湖南省、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你们关于申请消除疟疾工作考核评估的请示均悉。按照《消除疟疾省级评估实施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17〕670号)和《关于简化消除疟疾省级评估程序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9〕546号),我委于2020年6月组织对你省消除疟疾工作开展了终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你省达到了消除疟疾目标。
希望你们在本省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维持消除疟疾状态与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结合起来,继续加强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的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对输入性疟疾病例的发现、诊治和疫点处置能力,进一步探索输入性疟疾防控工作举措,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巩固消除疟疾成果。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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