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0〕67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陕甘边照金革命根据地旧址寨墙修缮加固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陕甘边照金革命根据地旧址寨墙修缮加固项目的批复
文物革函〔2020〕671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陕甘边照金革命根据地旧址寨墙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报审稿)的请示》(陕文物字﹝4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陕甘边照金革命根据地旧址寨墙修缮加固项目。
二、该工程方案应在设计方案一的基础上作以下补充和完善:
(一)加强现状勘察和险患评估,进一步明确工程性质、突出问题和技术路线,审慎论证实施效果,合理控制工程强度。
(二)补充WY1厚度、滑塌破坏形式和安全状态评估,深入分析岩体风化成因和砂岩-砾岩松散体加固必要性,减小WY2、WY3危岩体抗滑钉尺寸。
(三)细化对凹槽大于5cm 的寨墙墙角位置进行加固的措施。补充G材料加固的可行性和成功案例。区分寨墙裂缝和夯筑缝,明确勾缝对象。
(四)补充岩体、寨墙渗漏水综合治理方案,畅通排水通道,有效引流渗漏水。
(五)进一步论证锚杆试验、树木砍伐和监测手段的可行性。持续监测岩体、寨墙风化程度和坍塌滑坡风险,制定应急排险处置方案。
三、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补充、完善并经你局核准后实施。
四、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前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文物安全。
五、工程竣工后,请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六、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文物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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