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687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甘肃省文物保护单位秦氏民居保护范围内武威海藏湖生态治理工程项目(三期)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8-11 01:58:05

国家文物局关于甘肃省文物保护单位秦氏民居保护范围内武威海藏湖生态治理工程项目(三期)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687号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在秦氏民居保护范围内实施武威海藏湖生态治理工程(湿地公园)项目(三期)设计方案的请示》(甘文局发〔2020〕3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甘肃省文物保护单位秦氏民居保护范围内进行武威海藏湖生态治理工程项目(三期)。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加强历史研究和现状评估。补充对文物历史环境的调研评估,客观说明项目范围内当前现状;补充周边民居建筑现状评估及相关图纸,进一步明确是否保留部分有一定价值的建构筑物及其位置。

(二)进一步调整优化设计方案。建议保留现状道路作为消防通道;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民居建筑应考虑进行适当的改造利用;尽可能延续乡土环境氛围,弱化城市园林造景倾向。

(三)进一步规范方案文本和图纸。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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