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便函〔2020〕560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民办便函〔2020〕560号
民政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民政部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已经部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民政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7日
民政部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做好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着力推进民政政策制度和履职依据公开,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着力强化平台建设,着力夯实监督保障,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推进政策制度履职依据公开
1.系统梳理民政部制发的部门规章,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通过部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对已经废止的规章明确标注废止、失效情况。(政策法规司牵头,各有关司局、信息中心、档案资料馆配合)
2.系统梳理民政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通过部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逐一标注文件有效性。(各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信息中心、档案资料馆配合)
3.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完善更新部门户网站发布的《民政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事项清单》、《民政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专项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等权责事项清单。〔《民政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事项清单》由政策法规司牵头、《民政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由办公厅(国际司)牵头、《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专项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由社会组织管理局牵头,各有关司局配合〕
4.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及时更新并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社会组织管理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做好重大政策解读
5.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有关民政政策发布解读,重点解读好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各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规范重大政策解读工作,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加强对出台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问题等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各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民政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举措解读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有关舆情动态,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各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做好部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信息中心牵头,各司局配合)
三、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9.加强部门户网站留言咨询答复工作,及时转办留言内容,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按规定时限答复完毕。〔办公厅(国际司)牵头,各有关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信息中心配合〕
10.调整对外政务服务热线,整合设立业务、综合2部对外电话。〔业务电话整合分别由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救助司牵头,综合电话整合由办公厅(国际司)牵头,机关服务中心配合〕
11.加强对外电话接听工作,强化工作责任,确保电话畅通。(各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2.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调整规范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办公厅(国际司)牵头,信息中心及各相关司局配合〕
13.正确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加强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各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办公厅(国际司)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15.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信息中心)
五、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16.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系统,及时规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格式,加强网上办理。〔办公厅(国际司)牵头,信息中心和各司局配合〕
17.按照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审核工作。(各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妥善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保护群众法定权利。(各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19.发挥民政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加强日常统筹指导及监督,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落实内部责任分工,全面依法履职。〔办公厅(国际司)牵头,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开展全国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办公厅(国际司)〕
2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办公厅(国际司)〕
22.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评价指标,做好年度机关绩效评价工作。〔办公厅(国际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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