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规划函〔2020〕70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表扬交通扶贫进展成效显著省份的通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表扬交通扶贫进展成效显著省份的通报
交办规划函〔2020〕706号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署的《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加快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交通运输发展的共建协议》,“十三五”时期,交通运输部支持各省(区、市)开展交通扶贫建设,加快“老少边穷”地区交通运输发展,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2019年底,各省(区、市)交通扶贫建设任务累计完成率均达到80%以上,超过时间进度,完成了预期目标,全国实现了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交通条件持续改善,客货运输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按照《落实部省共建协议奖惩机制加快完成交通扶贫目标任务实施方案》(交办规划〔2019〕79号),现对2019年交通扶贫进展成效显著的福建省、广东省、四川省、安徽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给予通报表扬。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请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交通扶贫作为重点工作,加快推动落实我部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交通扶贫部省共建协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和执行进度跟踪、督导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建设项目资金、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交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目标如期优质完成。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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