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736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明十三陵裕陵监保护修缮项目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08-31 23:35:30

国家文物局关于明十三陵裕陵监保护修缮项目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0〕736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明十三陵裕陵监保护修缮工程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20〕6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明十三陵裕陵监保护修缮项目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完善现状勘察。补充历次维修情况;进一步勘察监墙原有顶面、散水、墙脚、收分、墙芯等部位的形制做法,分析砌筑灰浆的成分与配比,说明河卵石的规格;补充分析西监墙局部向外侧鼓闪原因;选取适当部位,探查被掩埋部分的形制和现状,明确监墙、大门掩埋深度;分析大门贯通性裂缝的成因;分析临近电线杆对墙体的影响。

(二)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墙体修缮应尽量保持现状,仅修复必要的墙帽或顶部封护层,避免整齐划一;根据现场情况对墙体散水进行修复,核对、细化相关设计;说明各项措施的范围和工程量;说明清除植物的药剂和封固植物根系的方法;应尽可能收集周边散落砖、石构件并予以利用,减少补配量。

(三)细化修缮措施做法要求。重点控制各类灰浆配比、质量及表面处理,适当提高灌注、粘结所用灰浆的强度;明确大麻刀长度;补充油饰做法及依据;明确木材材质。

(四)进一步校核方案文本和图纸内容,加强图文、前后对应。补充更详细的各段墙体平面图,补充较典型的墙体断面图和墙帽大样图;残损情况和工程做法应标注到图纸具体位置。

二、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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