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厅函〔2020〕224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举行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决赛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9-02 00:29:25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举行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决赛的通知








应急厅函〔2020〕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有关司局,部所属有关事业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全民线上答题已经结束,线上答题排名前10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企业代表队获得决赛资格。按照竞赛计划安排,定于9月中旬在线上举行决赛,决赛通过全国应急管理视频会议系统进行现场直播,应急管理部在本部二楼指挥大厅设主会场,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尚勇同志将出席主会场活动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决赛单位名单


(一)省级参赛队(10支):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湖北省、安徽省、湖南省、甘肃省、河南省、贵州省、辽宁省代表队。

 (二)中央企业参赛队(10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队。

二、决赛时间、方式和地点


(一)决赛时间。2020年9月15日15时,请各参赛队伍于14:30前到达比赛地点。

(二)决赛方式。通过线上答题、视频连线方式进行。

(三)决赛地点。各省级参赛队在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视频会议室参赛,中央企业在主办方指定比赛地点参赛。

三、题目类型、答题时间和奖项设置

(一)题目类型、数量及答题时间。决赛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共25道题,答题时间为20分钟。

(二)奖项设置。参加决赛的省级参赛队和中央企业参赛队,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分别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8名。

四、有关要求


(一)确定参赛队伍人员。获得决赛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企业,需组成6人队伍参加决赛,决赛参赛队员均应参加过正式赛。请各参赛队伍自行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并于9月7日前报送参赛队伍名单(见附件1)。竞赛工作组联系人及电话:陈琳、夏丽平、郝旭东,010-82328255、82328275。

(二)组织开展线上观摩。此次竞赛通过全国应急管理视频会议系统进行现场直播,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设分会场。应急管理部政法司、新闻司、科信司及宣教中心、应急管理报社负责同志在主会场观摩此次决赛,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领导及有关处室人员在分会场观摩此次决赛。请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司局、直属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及职务(见附件2),于9月10日16时前报送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联系人电话:郑智强、李媛,010-83933150、83933152,83933800〈传真〉)。

(三)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请部消防救援局、科信司会同各分会场提前做好视频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各单位要严肃会场纪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提前10分钟进场入座。各会场认真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拟进入会场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以及会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人员参会。

(四)认真总结竞赛经验。参加决赛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有效推进应急管理普法工作,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促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请于9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发至电子邮箱(yjpfjs@163.net)。






附件:

1.参加决赛队伍报名表

2.观摩决赛单位人员报名表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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