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环资〔2016〕3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03-01 00:36:33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6〕370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人民政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林业局、能源局:

经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2016年2月23日
 



全文下载:《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 理的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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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发改环资〔2016〕37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长江黄金水道, 环境污染, 防控治理, 指导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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