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科教发〔2020〕110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9-19 00:01:44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科教发〔2020〕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提升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能力,完善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体系,根据2020年工作部署,现开展第三批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一)实验室申报领域应面向文化和旅游行业,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

(二)实验室认定按照“质量优先、完善布局、服务行业、支撑发展”的原则实施。

(三)实验室应符合《第三批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申报要求》。

(四)不接受研究方向与现有实验室研究方向重复或相近的申报。现有实验室依托单位不得申报。

二、认定程序


(一)符合实验室申报要求的科研实体,其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申报书》,通过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二)实验室依托单位加盖公章后提交《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申报书》一式三份至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申报书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提交文化和旅游部科技主管部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申报不超过1个。

(三)文化和旅游部科技主管部门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3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科技教育司

邮编:100020

联系人:但乐

联系电话:010-59881316

电子邮箱:WLBKJSKJCDL@163.com





附件:

1.第三批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 验室申报要求


2.第三批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模板)

3.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名单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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