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85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海淀区三山五园艺术中心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9-22 00:15:58
国家文物局关于海淀区三山五园艺术中心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852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海淀区三山五园艺术中心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20〕109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海淀区三山五园艺术中心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建筑外立面宜采用较低饱和度的色调,尽可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深化完善项目范围内的环境景观设计。
(二)项目实施前应补充完善拟建区域的考古勘探工作和深基坑开挖相关专项设计,核实是否存在畅春园相关遗存,确保文物、人员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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