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城函〔2020〕1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综合整治项目砍伐城市树木有关问题的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综合整治项目砍伐城市树木有关问题的通报
建城函〔2020〕14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园林绿化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期,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有关法规和规定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破坏城市风貌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指导各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城市建设中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城市树木保护和城市风貌管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综合整治项目为少城片区有机更新第四期工程,项目内容包括电力线路下地、道路改造、建筑立面整治、景观绿化提升等内容,方案经青羊区政府审核通过。项目实施范围内原有各类树木143株,实施过程中共迁移84株,砍伐31株(其中桂花树20株),剩余28株。经核查,该项目事先未发布公告征求公众意见,涉及城市树木事项未按程序报批,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违反《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3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的通知》(建办科电〔2020〕34号)有关要求,野蛮施工、乱砍乱伐,对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城市特色风貌造成破坏。
事件发生后,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依法依规对项目建设、施工及监管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并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建工地树木迁移工作排查整治,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通报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严格执行《城市绿化条例》等法规,落实建科〔2020〕38号、建办科电〔2020〕34号文件有关要求,加强城市树木保护和城市风貌管理。
一是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完善城市、街区、建筑等相关设计规范和管理制度。将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地标建筑、重点地段建筑作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重点,严把设计方案审查关,防止破坏城市风貌。
二是在开展城市更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时,要正确处理好新与旧、改与留的关系,加强历史文化遗存、景观风貌保护,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传统民居、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确保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得到有效保护。
三是对涉及迁移或砍伐城市树木的项目,要从统筹做好保护与更新的角度出发,充分论证可行性,做到古树名木原则上就地保护不迁移、其他树木少迁移、迁移树木严禁过度修剪和截干。
四是对确实需要迁移或砍伐城市树木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提前公示建设(改造)方案,征求公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城市树木得到有效保护,把城市风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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