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船员培训教学人员考试的通告》海事局通告2020年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船员培训教学人员考试的通告
海事局通告2020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我局决定组织2020年度船员培训教学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0年10月26日-30日。
二、考试对象
所有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培训项目理论教学人员。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同相应船员理论考试科目,其中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基本急救单独设立考试科目。
四、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10月9日-16日。
报名考试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及其实施办法所规定的职务/职称、船上服务资历、相关从业经历等要求。
报名考试人员经所在船员培训机构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后,由其统一向辖区省级海事管理机构报名,各省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做好报名服务和衔接工作。
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不能实施本次考试的,相关省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在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告。对疫情防控有特殊要求的,省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在报名时告知申考的船员培训机构。
五、考试安排
考试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各省级海事管理机构自有考场。特殊原因无法在自有考场安排考试的,报我局同意后安排。
省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在10月21日前,将具体考试科目、场次、时间、地点安排以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等信息通知到相关培训机构。
六、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海船船员《船舶操纵与避碰》科目9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余科目85分及以上为合格;内河船舶船员《避碰与信号》科目9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余科目75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统一发布。如船员培训机构虚报、谎报参加考试人员信息的,查实后取消相关人员考试成绩,并将记入船员培训机构管理档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跃全,电话:010-6529249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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