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90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杭州段建设控制地带内杭政储出〔2020〕26号地块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9-30 05:39:36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杭州段建设控制地带内杭政储出〔2020〕26号地块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900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杭州段建设控制地带内杭政储出〔2020〕26号地块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发〔2020〕11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运河杭州段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杭政储出〔2020〕26号地块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
一、优化沿运河一侧景观绿化方案设计,充分吸收大运河传统文化元素;深化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加强对大运河本体和水质的监测,补充文物保护措施和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大运河本体和环境安全。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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