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876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河村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大河村仰韶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河村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大河村仰韶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876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大河村仰韶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20〕13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河村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大河村仰韶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按照《大河村遗址保护规划》要求,明确项目选址用地性质,进一步研究、优化博物馆占地面积和建筑规模、总高度,科学确定博物馆的功能需求和展陈定位,有效提升大河村考古遗址公园展示利用水平。
(二)按照博物馆展示陈列的空间和设施需求,科学确定博物馆设计任务。博物馆建筑覆土区域节点设计应加强与大河村考古遗址公园整体景观环境的衔接,建筑结构设计应满足展陈所需大跨度空间、大荷载要求,符合博物馆建筑设计标准规范。
(三)统筹考虑新建博物馆与大河村考古遗址公园的空间关系,综合确定公园参观游线调整、标识体系和展示节点设计,做好博物馆室内展陈与大河村考古遗址公园整体展示体系的衔接。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9月18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92613.html
本文关键词: 文物保函, 国家文物局, 遗址, 建设, 控制, 地带, 大河村, 仰韶文化, 博物馆, 建设项目, 意见, 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