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877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青岛八大关近代建筑-香港西路33号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青岛八大关近代建筑-香港西路33号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0〕877号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报送青岛八大关近代建筑-香港西路33号设计方案修改稿的请示》(鲁文旅呈〔2020〕14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工程定位为现状整修,贯彻最小干预原则。
(二)进一步加强研究,明确该文物建筑的重点保护部位,并在维修方案中贯彻落实。展陈需求可作为室内部分修缮的考量因素,但应注意对具有价值的原有建筑构件进行保护,并尽量沿用原有室内装修风格。
(三)进一步客观分析建筑病害原因,并据此优化保护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根据现状勘察显示,吊顶内存在严重火灾安全隐患,应结合展陈设计需求,按《室内水电安装规范》对吊顶内电气管线予以更新,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五)补充室外墙面原状勘察,考证现墙面色彩的真实性,并遵循真实性原则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尽量恢复原有建筑色彩。
(六)补充结构加固、瓦面修缮的相关设计图纸。
二、具体方案由你厅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厅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厅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工程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工程竣工后,由你厅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厅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工程竣工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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