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0〕86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中共中央东南分局旧址6号楼附房保护修缮工程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中共中央东南分局旧址6号楼附房保护修缮工程的批复
文物革函〔2020〕869号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中共中央东南分局旧址6号楼附房抢救加固工程设计方案》(赣文物局字〔2020〕1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中共中央东南分局旧址6号楼附房保护修缮工程。
二、该工程设计方案应作如下补充、完善:
(一)深化病害勘察与结构稳定性评估,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最小干预原则并结合后续展示利用需要,细化修缮措施,合理控制工程强度。
(二)审慎论证隔墙拆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补充说明砼梁拆除范围和砼楼板、屋面板拆除方式,评估拆除砼板对旧址建筑结构的影响,细化新老结构的交接方式、防水做法、浇板措施和支护措施,可适当使用碳纤维布等材料增加楼板承载力。
(三)修改、完善砖墙修缮措施,不宜采用树脂、胶类作粘结材料。墙面酥碱不影响结构安全的尽可能减少扰动,确需挖补处理的应充分考虑砖墙厚度,避免墙体承载力下降影响结构安全。
(四)应将水电改造等工程纳入保护修缮工程,避免重复施工。补充说明新设防雷设施的必要性,如确需实施,应履行审批程序,并与屋面加固修缮统筹考虑。
(五)按照《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完善图文表述,补充完整技术措施及施工管理的各项内容。
三、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上述意见补充、完善并经你局核准后实施。
四、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前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文物安全。
五、请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六、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文物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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