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86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光孝寺建设控制地带内净慧路26-28号房屋电梯加建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09-30 06:06:41
国家文物局关于光孝寺建设控制地带内净慧路26-28号房屋电梯加建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861号
广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孝寺建设控制地带内净慧路26-28号房屋电梯加建工程方案的请示》(粤文物审〔2020〕12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光孝寺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净慧路26-28号房屋电梯加建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完善文物影响评估。补充光孝寺保护规划相关管理规定;补充现状照片,明确周边建筑高度、视线通廊等;增加从光孝寺大殿、门前路口等处,往拟建项目方向的视线影响评估。
(二)优化完善加建电梯设计。结合视线评估,建议优化拟加装电梯的外立面材质和色调,避免潜在的光污染影响;补充基槽平、立、剖图。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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