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督函〔2020〕851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寻找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推介活动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10-10 01:56:04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寻找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推介活动的函









办督函〔2020〕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引导广大文物工作者爱岗敬业,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其他行业人员参与和支持文物安全工作,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国家文物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寻找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推介范围:甘于奉献、恪尽职守,为文物安全作出突出成绩的基层文物安全管理人员;秉公执法、勇于与文物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基层文物执法人员;在加强文物行业管理、技术创新、打击文物犯罪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守护文物安全作出突出贡献,或提供重要文物违法线索的文物保护员、文物安全志愿者等。

请各省(区、市)文物部门认真做好“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候选人推荐工作,每省(区、市)不超过3名。请于2021年1月底,将候选人名单和简要事迹报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局将组织有关中央媒体进行采访宣传报道,遴选确定2021年度“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并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进行集中推介。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 郑丽娜 010-56792062

中国文物报社 何文娟 010-84078838-6137

邮箱:zhidaochu@ncha.gov.cn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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