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博函〔2020〕842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人员内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人员内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办博函〔2020〕8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水平,加强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人员队伍建设和岗位管理,我局拟于近期委托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组织开展2020年度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人员内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0年11月8日-11月12日(11月8日报到并领取准考证)
二、报到和考核地点
四川博物院(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浣花南路251号)
三、参加考核人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文物博物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或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工作五年以上;
(四)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现职人员或拟从事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的人员;
(五)经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四、考核科目
(一)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二)陶瓷器文物鉴定理论与实务
(三)玉石器文物鉴定理论与实务
(四)金属器文物鉴定理论与实务
(五)书画文物鉴定理论与实务
(六)杂项类文物鉴定理论与实务
五、免考规定
(一)已是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人员的报考人员可免予考核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二)2019年度专业科目考核合格人员可免予考核该专业的文物鉴定理论与实务。
六、报名材料
(一)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人员考核报名表(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报考人员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报名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汇总,于10月25日前统一快递至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文物认证部(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邮编100029)。
七、考核结果公布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20年12月上旬公布,届时请报考人员关注国家文物局网站。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内部考核不接受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参加。低风险地区报考人员报到前3天,由所在单位组织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考核。核酸检测报告和《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由报考人员报到时提交至考核工作组。
(二)报考人员报到、考核时,须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且14天内无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考核: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三)若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核时间调整,我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通过电话告知考生本人。
九、联系方式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张琳琳
联系电话:010-84849885,15801287988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刘斌
联系电话:010-56792015,13547931228
特此通知。
附件:
1. 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人员考核报名表
2. 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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