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办监〔2020〕89号《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科院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10-16 01:23:07

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科院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国科办监〔2020〕8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科技监督、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根据《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国科发政〔2015〕471号)和2020年度科技监督评估工作安排,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将联合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目的

着力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切实发挥随机抽查的独立监督作用,督促法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防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风险,改进和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推动形成守规矩、重绩效、讲诚信的良好科研氛围。

二、抽查范围和重点

此次抽查范围为已结题或在研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视情况对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其他项目开展延伸检查,并跟踪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原则上,近一年接受过现场检查或任务书签订、国拨经费下达未超过一年的项目,不纳入本次抽查范围。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任务书履行情况、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法人责任落实及内控制度建设情况,以及近年出台的重要科技政策文件落实情况等。

三、抽查方式

落实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本次随机抽查采用“事前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飞行检查”方式,集中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1. 突出实效。组织专家组赴实地,查验项目任务书履行情况、关键成果实际状况和主要效果。

2. 突出“减负”。被检查项目承担单位按项目实施计划正常开展工作,不需事先提供材料,不作PPT汇报。

3. 宽严相济。坚持以信任为前提、以诚信为底线。对于严重违规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依规严肃处理。

四、有关要求

1.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随机抽查工作,按要求及时组织整改。对不配合监督检查工作,不整改、虚假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现场检查人员和专家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请及时向随机抽查工作组或相关纪检部门反映。

3. 本次随机抽查相关工作委托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具体实施。

联系方式:科学技术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

010-58884335、010-58884343(传真)

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

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010-68588732、010-68588731(传真)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三号C座7层

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

010-68266825、010-68266876(传真)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9号中意鹏奥大厦15楼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中科院办公厅

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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