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规划函〔2020〕379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等4家委属(管)医院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等4家委属(管)医院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国卫规划函〔2020〕379号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属(管)单位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建设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委属(管)单位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水平,增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原则同意你院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为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建设目标,尽快发挥投资效益,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你院按照本项目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建设方案,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以能力建设为主线,切实提升国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重大疫情救治实战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筑牢健康防线。我委将适时开展项目实施考核评价。
二、请你院根据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附件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招标工作。
三、请你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工程进展,加强全过程监督和概算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此复。
附件:
1: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等4家委属(管)医院公共卫生应 急能力提升项目基本情况表(分发各单位)
2: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等4家委属(管)医院公共卫生应 急能力提升项目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分发各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9月25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93990.html
本文关键词: 国卫规划函, 国家卫生健康委, 吉林大学, 第一医院, 委属, 医院, 公共卫生, 应急, 能力, 提升, 项目, 实施方案,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