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规划函〔2020〕39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质子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质子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国卫规划函〔2020〕392号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你院《关于报请审批协和医院质子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协和行字〔2020〕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满足事业发展需求,提升华中地区恶性肿瘤医疗卫生综合诊治水平,原则同意你院质子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二、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环湖七路以东,奥林路以北。
三、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培训、质子治疗、医疗辅助等用房。工程总建筑面积25,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35,249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投资和医院筹措资金共同解决。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建设单位指定,确定胡豫同志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质子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责任人。
六、请你院根据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七、请你院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本着控制建设标准、节约建设资金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等,抓紧组织编制该工程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
此复。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质子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10月9日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质子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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