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02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保护区划内中石化LNG分输站至北辰区界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10-27 01:39:18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保护区划内中石化LNG分输站至北辰区界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1022号
天津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大运河保护区划内实施中石化LNG分输站至北辰区界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的请示》(津文物发〔2020〕3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运河保护区划内实施中石化LNG分输站至北辰区界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化方案设计,进一步加大管道埋深,确保大运河文物安全;加强施工和运营期间大运河本体和水质监测,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补充施工结束后的生态修复措施。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根据考古工作结果优化方案。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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