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函〔2020〕66号《教育部关于同意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变更举办者之一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10-27 23:25:35

教育部关于同意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变更举办者之一的批复






教发函〔2020〕66号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变更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举办者的请示》(皖教发〔2020〕11号)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举办者之一由“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省长江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安徽省长江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推动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顺利转设。




 

教育部

2020年9月30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94029.html

本文关键词: 教发函, 教育部, 同意, 安徽建筑大学, 城市建设学院, 变更, 举办者, 批复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