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办函运字〔2020〕929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贸易与商标品牌”论坛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10-30 02:23:51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贸易与商标品牌”论坛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0〕9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下称进博会)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进博会配套活动组织工作,我局作为进博会组委会成员单位,定于2020年11月6日上午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红枫路300号)举办“第三届贸易与商标品牌”知识产权分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内容

论坛由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主办、中华商标协会协办,以商标品牌建设与区域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将举办政策解读、主题演讲、报告发布等,主要内容包括产业集群品牌商标化发展路径、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商标品牌发展指数报告发布等。

二、参会人员

邀请政府部门领导、专家学者、知名企业代表等嘉宾参加。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主管商标工作人员1名,本区域有意参会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的地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各1名,以及本区域有意参会的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相关人员。请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明确工作联系人,并于2020年10月29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发送至会务组邮箱,会务组将于2020年10月30日前审核确认并向各省(区、市)联系人反馈参会人员名单。

三、有关事项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的地区等政府部门相关人员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其他参会人员食宿自理。往返交通费用自理,请自行前往(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会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核实身份、按时监测体温、出示健康码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参会人员应携带适量口罩等防疫物品备用。

(三)严格执行论坛期间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有序参加论坛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届“贸易与商标品牌”论坛报名回执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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