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04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明长城刀山烽火台建设控制地带内张掖现代有轨电车S1线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明长城刀山烽火台建设控制地带内张掖现代有轨电车S1线工程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1045号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张掖现代有轨电车S1线工程涉及明长城刀山烽火台建设控制地带设计方案的请示》(甘文局发〔2020〕10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明长城刀山烽火台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张掖现代有轨电车S1线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补充项目涉及明长城刀山烽火台建设控制地带的考古调查勘探资料,深化文物影响评估,客观研判拟建项目对长城文物本体及环境景观的影响,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减缓措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二)细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振动和人员活动对长城本体及周边环境造成的扰动。加强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对长城本体的监测,补充临时性保护措施和相关应急预案。
(三)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清理,恢复路线两侧的自然景观,并设立长城保护标志、保护界桩和警示标识。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做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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