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06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景山西门南朝房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11-10 20:39:45
国家文物局关于景山西门南朝房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0〕1063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景山西门南朝房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20〕70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景山西门南朝房修缮设计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完善现状勘察。补充基础、后檐墙及墙内柱沉降情况勘察;补充勘察后檐两角柱糟朽深度;核实后檐墙上身原抹灰做法;完善现状照片。
(二)结合补充勘察结论,完善技术措施要求。补充补配、墩接木柱的防腐措施;应考虑增设天沟,并补充排水沟、天沟的日常维护要求。
二、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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