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094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清华彩虹桥抢救性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清华彩虹桥抢救性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0〕1094号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清华彩虹桥抢救性维修设计方案〉的请示》(赣文物局字〔2020〕3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清华彩虹桥抢救性修缮设计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完善现状勘察。补充下游石堰的详细信息和图纸,尤其是剖面图,评估其对清华彩虹桥的影响;开展对桥墩沉降、变形的技术监测,并在枯水季节期间抓紧对各桥墩保存情况进行核实;补充已找回的原构件的明细清单;补充桥面、墙体构造做法。
(二)论证完善修缮设计。不应对周边河床进行整体硬化,应限于对确实存在掏蚀、开裂等明显病害的桥墩进行加固,局部增设抛石、挤密桩等加固措施。补充细化对下游石堰的修缮加固设计。
(三)深化技术措施要求。深化防腐材料和工艺比选;补充构件连接节点做法说明;细化材料选用及表面处理措施要求,确保与旧构件基本协调。
(四)针对清华彩虹桥的实际情况,提出后续应对山洪等灾害的管理措施和协调建议。
二、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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