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文〔2015〕11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部分行政权责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03-11 23:12:18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部分行政权责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和下放266项行政权责事项。
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做好取消、调整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权责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实现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的要求,继续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权责事项,最大限度地放权给市场,放权给社会,释放市场活力,促进创业就业。要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和调整,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前置条件,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减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权责运行的监督,强化跟踪问效和行政问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
1.市政府决定取消和暂不实行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市政府决定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权责事项目录
3.市政府决定下放县级管理的行政权责事项目录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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