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博函〔2020〕1001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南陵县文物管理所春秋双龙耳青铜尊一级文物修复计划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11-24 18:33:50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南陵县文物管理所春秋双龙耳青铜尊一级文物修复计划意见的函









办博函〔2020〕1001号

 








南陵县文物管理所:

你所《关于申请保护修复国家一级文物春秋双龙耳青铜尊的请示》(南博文〔2020〕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不同意所报春秋双龙耳青铜尊(总登记号:3402232180000110000690)一级文物修复计划。具体意见如下:

一、从提供的资料来看,对该文物主要病害判断基本准确,现有病害较稳定,没有明显病变迹象,保护修复必要性不足,不同意本项目立项。

二、建议收藏单位加强对该文物的观测,如出现影响文物稳定保存的病变,根据实际需要再申请保护修复。

三、建议参照金属类文物保存环境相关要求,对该文物保存、展示环境相对湿度进行控制,保持环境的“稳定、洁净”,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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