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博函〔2020〕978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南陵县文物管理所太平天国丙寅陆年太平天国铜炮一级文物修复计划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11-24 20:20:48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南陵县文物管理所太平天国丙寅陆年太平天国铜炮一级文物修复计划意见的函







办博函〔2020〕978号







南陵县文物管理所:

你所《关于申请保护修复国家一级文物太平天国丙寅陆年太平天国铜炮的请示》(南博文〔2020〕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暂不同意所报太平天国丙寅陆年太平天国铜炮(总登记号:3402232180000110000102)一级文物修复计划。具体意见如下:

一、从提供的资料来看,对该文物主要病害判断基本准确,但现有资料不能说明病害的严重程度,保护修复必要性不足,暂不同意本项目立项。

二、建议收藏单位对该文物锈蚀产物进行分析检测,如存在影响文物稳定保存的病变及影响因素,根据实际需要再申请保护修复。

三、建议参照金属类文物保存环境相关要求,对该文物保存、展示环境相对湿度进行控制,保持环境的“稳定、洁净”,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law/94965.html

本文关键词: 办博函, 国家文物局, 办公室, 南陵县文物管理所, 太平天国, 太平天国, 铜炮, 一级, 文物, 修复, 计划, 意见, 的函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