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12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平海天后宫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平海天后宫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0〕1129号
福建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平海天后宫修缮设计方案的请示》(闽文物字〔2020〕27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平海天后宫修缮设计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现状勘察。查明个别木柱倾斜原因,明确木构架是否存在沉降倾斜等问题;明确柱、檩等木构件各类残损情况的范围、程度;补充当地瓦屋面、木基层传统形制及做法说明。
(二)按照“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量,减少柱、檩的更换量,采用墩接、挖补等措施,尽可能予以加固续用。细化各木构件修缮措施的文字、表格及图纸说明,加强针对性;补充新旧瓦面搭接处理方式。
(三)补充白蚁防治专项方案,结合保护修缮同步实施。
(四)进一步校核方案文本和图纸内容。量化标注残损范围和程度;细化排水系统、散水坡度等相关标注;补充木构架、瓦垄、天沟、明暗排水沟等大样图纸。
二、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1月11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