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136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六和塔保护范围内公厕提升改造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11-24 20:30:38
国家文物局关于六和塔保护范围内公厕提升改造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1136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六和塔保护范围内公厕提升改造工程方案的请示》(浙文物发〔2020〕10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六和塔保护范围内进行公厕提升改造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补充说明化粪池、排污设施等地下工程改造前后的变化情况;补充结构、基础图。
(二)完善文物影响评估。补充分析拟建项目与周边建筑的关系;补充从六和塔看向拟建建筑的视线分析;补充评估基础、排污设施等开挖对文物本体的影响,提出必要的应急预案。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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