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15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汉鲁王墓-云山汉墓保护区划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汉鲁王墓-云山汉墓保护区划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1153号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报送在邹城汉鲁王墓-云山汉墓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工程的请示》(鲁文旅呈〔2020〕17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汉鲁王墓——云山汉墓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建设项目。
一、请你厅指导方案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加强与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合作,系统梳理考古资料,明确云山汉墓的历史环境特征、墓葬位置和布局,结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一步改善文物保存环境,避免大范围削坡、地形改造等措施影响文物安全。应调整地形改造和植被恢复方案,建议取消水平阶整地,适当增大山体坡度,避免产生大面积汇水、积水区域。同时,明确施工组织方案,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施工强度,减少使用大型机械,降低施工振动影响,做好施工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厅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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