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15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朝天宫建设控制地带内石榴新村城市更新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20-12-01 02:58:52
国家文物局关于朝天宫建设控制地带内石榴新村城市更新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1159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朝天宫建设控制地带内石榴新村城市更新(安全消险)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请示》(苏文物保〔2020〕50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朝天宫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石榴新村城市更新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核实小王府巷清真寺的保存状态,并予以保护。
(二)进一步调整细化建设方案。新建建筑应适当退让文物建筑并降低高度,避免形成空间压迫感。新建建筑与文物建筑的距离应满足消防、基坑开挖和通行要求。
(三)进一步明确文物建筑防护措施,完善文物监测措施和相关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四)拆除场地内建筑物后应补充开展考古勘探。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和考古工作的结果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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