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19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龙氏家祠宅院东厢房抢险加固工程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龙氏家祠宅院东厢房抢险加固工程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0〕1195号
云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龙氏家祠宅院东厢房抢险加固工程方案的请示》(云文物〔2020〕11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龙氏家祠宅院东厢房抢险加固工程方案。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完善现状勘察。分析研究东厢房历次维修情况,深化现状与原状对比分析,进一步核实险情成因。
(二)完善技术措施要求,加强针对性。应尽可能续用原梁架、椽、飞椽、檐口等木构件和屋面瓦;补充明、次间花罩作法依据。
(三)进一步校核方案文本和图纸内容。准确描述文物建筑结构及做法说明;加强现状照片与文本及图纸的对应;补充区位图、地形图。
(四)补充施工中应对自然灾害的相关措施要求。
二、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涉及抢险加固范围以外的文物修缮内容,应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文物保护项目审批的通知》(文物保发〔2016〕25号)相关要求,按年度集中报审项目计划书。
三、施工前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及时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12月1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