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厅函〔2020〕4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军事课教学展示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军事课教学展示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0〕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教育部2020年工作要点》,深化军事课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军事课教学质量。教育部决定2020年度继续组织开展军事课教学展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青少年学生国防观念和综合国防素质,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军事课教学按纲施训,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新时代军事课教师队伍建设。
二、展示内容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中“军事理论”教学内容、“军事技能”训练内容进行微课教学展示。
三、参加人员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行政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参加军事课教学展示项目。
四、有关要求
(一)军事课教学展示列入《2020年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要点》,按年度持续举办,教学展示结果由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予以公布,并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展示。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军事课教学展示采取录制微课视频等形式进行展示。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军事课教学展示作为检验学生军事课教学效果,创新发展学生军事课教学形式、内容和方法的重要抓手,周密安排、科学筹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0年12月1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见附件2)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承办单位。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报承办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毛亚男,010-66096474;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王沙骋,15010272353;北京科技大学,王小宁,010-62334883,18910736115。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人民武装部,邮编:100083。
军事课教学展示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附件:
1.2020年度军事课教学展示工作计划
2.军事课教学展示报名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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